(huán)
(jué)
  • 词语:

    环玦

  • 拼音:[  huán jué  ]
  • 注音:ㄏㄨㄢˊ ㄐㄩㄝˊ
  • 五笔:GDH GNWY

环玦的意思详解

词语解释

⒈  玉环和玉玦,并为佩玉。

⒉  《荀子·大略》:“絶人以玦,反絶以环。”杨倞注:“古者,臣有罪,待放于境,三年不敢去;与之环则还,与之玦则絶。皆所以见意也。”后用“环玦”表示官员的内召和外贬。《后汉书·袁谭传》:“愿熟详吉凶,以赐环玦。”亦用为偏义,谓招还。

⒊  有缺口的玉环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玉环和玉玦,并为佩玉。

《汉书·隽不疑传》:“不疑 冠进贤冠,带櫑具剑,佩环玦,褒衣博带,盛服至门上謁。”
颜师古 注:“环,玉环也。玦即玉佩之玦也。带环而又著玉佩也。”
宋 苏轼 《虎跑泉》诗:“至今游人灌濯罢,卧听空堦环玦响。”
清 唐孙华 《溪边步月》诗:“呜咽笙簫别院曲,鏘鸣环玦过桥泉。”

⒉  亦用为偏义,谓招还。

《荀子·大略》:“絶人以玦,反絶以环。”
杨倞 注:“古者,臣有罪,待放於境,三年不敢去;与之环则还,与之玦则絶。皆所以见意也。”
《后汉书·袁谭传》:“愿熟详吉凶,以赐环玦。”
唐 刘禹锡 《望赋》:“望如何其望最伤,俟环玦兮思帝乡。”

⒊  有缺口的玉环。

清 龚自珍 《乙丙之际塾议》十七:“日月星之见吉凶,殆为日抱珥,月晕成环玦,星移徙,彗孛。”

环玦(huan jue)同音词

  • 缓决[huǎn jué ]1.对死刑犯人暂缓处决。清制,各省死罪人犯,每岁审拟,分为情实﹑缓决﹑可矜﹑可疑诸项,报部。至秋审时由刑部会同九卿详核分拟,请旨裁决。见《清史稿.刑法志三》。
  • 欢噱[huān jué ]1.欢快地大笑。
  • 幻觉[huàn jué ]视觉、听觉、触觉等方面,没有外在刺激而出现的虚假的感觉。患有某种精神病或在催眠状态中的人常出现幻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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