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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shī)
  • 词语:

    鲁诗

  • 拼音:[  lǔ shī  ]
  • 注音:ㄌㄨˇ ㄕ
  • 五笔:QGJ YFF

鲁诗的意思详解

词语解释

⒈  《诗》今文学派之一。汉初鲁人申公所传。此后,传《鲁诗》的有瑕丘江公、刘向等。西汉时传授最广,至西晋亡佚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《诗》今文学派之一。 汉 初 鲁 人 申公 所传。此后,传《鲁诗》的有 瑕丘 江公、刘向 等。 西汉 时传授最广,至 西晋 亡佚。

《汉书·楚元王刘交传》:“申公 始为《诗》传,号‘鲁诗’。”
唐 陆德明 《<经典释文>序录》:“鲁 人 申公 受《诗》於 浮丘伯,以《诗经》为训故以教,无传,疑者则闕不传,号曰‘鲁诗’。”
罗惇曧 《文学源流·三代以上文学》:“《鲁诗》亡於 西晋。”

国语辞典

⒈  汉时鲁人申公培所传的诗。

鲁诗(lu shi)同音词

  • 戮尸[lù shī ]1.亦作"戮尸"。 2.刑罚的一种。陈尸示众﹐以示羞辱。《左传.襄公二十八年》:"求崔杼之尸﹐将戮之﹐不得。"
  • 潞氏[lù shì ]1.春秋国名。赤狄之别种。公元前六世纪末,为晋所灭。故城在今山西省潞城县东北四十里。
  • 録事[lù shì ]1.职官名。晋公府置录事参军﹐掌总录众官署文簿﹐举弹善恶。后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。省称"録事"。隋初以为郡官﹐相当于汉时州郡主簿。唐宋因之﹐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。元废。清初各部又设录事﹔清末新官制﹐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。 2.指民国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。 3.唐代曲江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。 4.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。 5.妓女。 6.开设赌局﹐坐分其利的人。
  • 鲁史[lǔ shǐ ]1.鲁国的历史记载;鲁国历史。 2.指《春秋》。
  • 鲁室[lǔ shì ]1.指孔子宅室。
  • 路食[lù shí ]1.为旅途中食用而准备的饮食。
  • 路世[lù shì ]1.衰败时期。路,通"露"。
  • 路室[lù shì ]1.客舍。
  • 陆师[lù shī ]1.犹陆军。
  • 卢矢[lú shǐ ]1.黑色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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