达哉乐天行(一作健哉乐天行)
达哉达哉白乐天,分司东都十三年。
七旬才满冠已挂,
半禄未及车先悬。
或伴游客春行乐,或随山僧夜坐禅。
二年忘却问家事,门庭多草厨少烟。
庖童朝告盐米尽,
侍婢暮诉衣裳穿。
妻孥不悦甥侄闷,而我醉卧方陶然。
起来与尔画生计,薄产处置有后先。
先卖南坊十亩园,
次卖东都五顷田。
然后兼卖所居宅,仿佛获缗二三千。
半与尔充衣食费,半与吾供酒肉钱。
吾今已年七十一,
眼昏须白头风眩。
但恐此钱用不尽,即先朝露归夜泉。
未归且住亦不恶,饥餐乐饮安稳眠。
死生无可无不可,
达哉达哉白乐天。
达哉乐天行译文和注释
达哉乐天行赏析
达哉乐天行拼音版参考
达
哉
达
哉
白
乐
天
,
分
司
东
都
十
三
年
。
七
旬
才
满
冠
已
挂
,
半
禄
未
及
车
先
悬
。
或
伴
游
客
春
行
乐
,
或
随
山
僧
夜
坐
禅
。
二
年
忘
却
问
家
事
,
门
庭
多
草
厨
少
烟
。
庖
童
朝
告
盐
米
尽
,
侍
婢
暮
诉
衣
裳
穿
。
妻
孥
不
悦
甥
侄
闷
,
而
我
醉
卧
方
陶
然
。
起
来
与
尔
画
生
计
,
薄
产
处
置
有
后
先
。
先
卖
南
坊
十
亩
园
,
次
卖
东
都
五
顷
田
。
然
后
兼
卖
所
居
宅
,
仿
佛
获
缗
二
三
千
。
半
与
尔
充
衣
食
费
,
半
与
吾
供
酒
肉
钱
。
吾
今
已
年
七
十
一
,
眼
昏
须
白
头
风
眩
。
但
恐
此
钱
用
不
尽
,
即
先
朝
露
归
夜
泉
。
未
归
且
住
亦
不
恶
,
饥
餐
乐
饮
安
稳
眠
。
死
生
无
可
无
不
可
,
达
哉
达
哉
白
乐
天
。
达哉乐天行作者
白居易
白居易(772─846),字乐天,晚年号香山居士。祖籍太原(今属山西),后迁居下邓邽(今陕西渭南县)。早年家境贫困,对社会生活及人民疾苦,有较多地接触和了解。唐德宗贞元十六年(800)中进士,授秘书省校书郎。唐宪宗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。元和十年(815),宰相武元衡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派人制死,白居易因上表急请严缉凶手,得罪权贵,贬为江州司马,后移忠州刺史。唐穆宗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,曾积极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