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依法,法法不思议。
愿我六根常寂静,心如宝月映琉璃。
了法更无疑。
望江南·四之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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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江南·四之二译文和注释
望江南·四之二赏析
望江南·四之二拼音版参考
望江南·四之二作者
王安石
王安石(1021-1086)字介甫,抚州临川(今江西抚州西)人。庆历二年(1042)进士,授签书淮南判官。仁宗嘉祐三年(1058),入为三司度支判官,上书仁宗,提倡变法。神宗即位,任翰林学士兼侍讲,再次上书,力主革新。熙宁二年(1069),拜参知政事,设制置三司条例司,主持变法,积极推行农田、水利、青苗、均输、保甲、免役、市易、保马、方田等新法。次年,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七年,出知江宁府。八年,再
杜甫《秋雨叹之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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