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

  • 歷字拼音:
  • 歷字部首:
  • 歷字五笔:DTTH
  • 歷字笔画: 16
  • 歷字笔顺 横、撇、撇、横、竖、撇、捺、撇、横、竖、撇、捺、竖、横、竖、横
  • 4
  • 12
  • 半包围结构
  • MHDM
  • GGMI
  • 71211
  • 2980
  • 6B77

字义解释

基本字义

歷(历)lì(ㄌ一ˋ)

⒈  經過。如:“歷劫”、“歷險”、“歷盡滄桑”。

⒉  踰越。《呂氏春秋•孟冬紀•安死》:“徑庭歷級,非禮也。”明•徐弘祖《徐霞客遊記•卷一上•遊雁宕山日記》:“一步一喘,數里,始歷高巔。”

⒊  過去、已經過的。如:“歷代”、“歷屆”、“歷史”、“歷年”。《文選•沈約•宋書謝靈運傳論》:“至於先士茂製,諷高歷賞。”

⒋  分明的、清晰的。如:“歷歷在目”、“往事歷歷”。唐•崔顥《黃鶴樓詩》:“晴川歷歷漢陽樹,春草萋萋鸚鵡洲。”

⒌  過去的經驗。如:“學歷”、“資歷”、“履歷”。

⒍  遍、盡。《周禮•夏官•量人》:“凡宰祭與鬱人受斝,歷而皆飲之。”唐•李商隱《詠史詩》:“歷覽前賢國與家,成由勤儉破由奢。”

统一码

歷字UNICODE编码U+6B77,10进制: 27511,UTF-32: 00006B77,UTF-8: E6 AD B7。

歷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
详细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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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解释

歷【卷二】【止部】

過也。从止厤聲。郎擊切

说文解字注

(歷)過也。傳也。引伸爲治曆明時之曆。从止。厤聲。郞擊切。十六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