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隸
- 8
- 9
- 左右结构
- DFLE
- FBXK
- 45999
- 7153
- 96B8
字义解释
基本字义
隸
⒈ 附屬,屬於:隸屬。配隸(從屬)。直隸中央。
⒉ 封建時代的衙役:隸卒。皂隸。徒隸。
⒊ 舊時地位低下而被奴役的人:奴隸。隸僕。
⒋ 隸書,漢字的一種書體,由篆書簡化演變而成:隸書。隸字。漢隸。
统一码
隸字UNICODE编码U+96B8,10进制: 38584,UTF-32: 000096B8,UTF-8: E9 9A B8。
隸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详细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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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解释
隸【卷三】【隶部】
附箸也。从隶柰聲。,篆文隸从古文之體。郎計切文三重一
说文解字注
(隸)附箸也。附當是本作坿。淺人改也。周禮注。隸、給勞辱之役者。漢始置司隸。亦使將徒治道溝渠之役。後稍尊之。使主官府及近郊。左傳人有十等。輿臣隸。按隸與僕義同。皆訓坿箸。故從隶。从隶。柰聲。郞計切。十五部。
()篆文隸。从古文之體。按此云篆文則上古文也。先古後篆亦?部之例。但先古後篆必古從隶、篆不從隶乃合。各本隸?俱從隶則何取爾。有以知篆文必非從隶矣。九經字㨾云。字故從又持米、從柰聲。又象人手。經典相承作隸巳久。不可改正。玄應書曰。字從米?聲。?从又從祟。音之絹切。考楊君石門頌、王純碑作。與字㨾合。魯峻碑作。與玄應合。二人所謂。葢皆謂說文。而右旁皆作?。玄應說似近是。葢卽說文之篆文也。說文因小篆作?。故不得先舉篆而系以古文。以其形與古文略相似也。故依革弟民酉之例云從古文之體。至玄應乃說之曰。從米?聲。?之芮切。從米則唐玄度說。以周禮曰奴、男子入于罪。女子入于春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