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攽字拼音:
    bān
  • 攽字部首:
  • 攽字五笔:WVTY
  • 攽字笔画: 8
  • 攽字笔顺 撇、捺、横折、撇、撇、横、撇、捺
  • 4
  • 4
  • 左右结构
  • CHOK
  • OYMO
  • 88240
  • 653D

字义解释

基本字义

bān(ㄅㄢ)

⒈  分。

⒉  古同“”,发布:“命攽而孝闻死矣。”

统一码

攽字UNICODE编码U+653D,10进制: 25917,UTF-32: 0000653D,UTF-8: E6 94 BD。

攽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
详细解释

基本词义

bān

〈动〉

(1) (会意。从攴、从分,分亦声。本义:分发)

(2) 同本义 [divide]

攽,分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
乃惟孺子攽。——《书·洛诰》

(3) 颁布 [promulgate;issue]

经传皆以颁以班为之。——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》

康熙字典解释

攽【卯集下】【攴部】 康熙筆画:8画,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布還切《集韻》逋還切,音班。《說文》分也。《書·洛誥》乃惟孺子,頒朕不暇。○按書古文,訓頒作攽。

《廣韻》府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悲巾切,音彬。義同。

《博雅》攽,減也。

《類篇》气分也。亦作。《說文》从攴作攽。攽字原从攴作。

说文解字

攽【卷三】【攴部】

分也。从攴分聲。《周書》曰:“乃惟孺子攽。”亦讀與彬同。布還切

(攽)分也。从攴。分聲。此形聲包會意。周書曰。乃惟孺子攽。雒誥文。今尙書作頒。葢孔安國以今文字易之。周禮亦作頒。當是攽爲正字。頒爲假借字。鄭司農云。頒讀爲班布之班。據許所偁古文則當云頒當爲攽。不爾者漢時攽字不行也。馬注尙書。頒猶分也。云猶者、頒訓大。大則必分。非可徑訓分也。故云猶。讀與虨同。分聲彬聲本皆在十三部。徐仙民於周禮頒音墳、於書音甫云反是也。音轉入十四部。布還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