爭

  • 爭字拼音:
    zhēng
  • 爭字部首:
  • 爭字五笔:EVHJ
  • 爭字笔画: 8
  • 爭字笔顺 撇、捺、捺、撇、横折、横、横、竖
  • 4
  • 4
  • 上下结构
  • BSD
  • PVXB
  • 20507
  • 3630
  • 722D

字义解释

基本字义

zhēng(ㄓㄥ)

⒈  “”的繁体字。

⒉  奪取、互不相讓。《左傳•隱公十一年》:“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,潁考叔挾輈以走。”《北史•卷二十二•長孫道生傳》:“嘗有二鵰,飛而爭肉,因以箭兩隻與晟,請射取之。”

⒊  較量﹑競爭。《書經•大禹謨》:“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”

⒋  辯論。如:“據理力爭”。《左傳•昭公六年》:“民知爭端矣,將棄禮而徵於書。”《史記•卷五十五•留侯世家》:“此難以口舌爭也。”

⒌  相差﹑差別。唐•杜荀鶴《自遣詩》:“百年身後一丘土,貧富高低爭幾多。”《水滸傳•第六十九回》:“我這行院人家坑陷了千千萬萬的人,豈爭他一個?”

⒍  規勸。同“”。《呂氏春秋•仲春紀•功名》:“關龍逢﹑王子比干能以要領之死,爭其上之過。”

⒎  如何。同“”。唐•韓偓《哭花詩》:“若是有情爭不哭,夜來風雨葬西施。”元•鍾嗣成《一枝花•生居天地間套•梁州曲》:“爭奈灰容土貌,缺齒重頤。”

统一码

爭字UNICODE编码U+722D,10进制: 29229,UTF-32: 0000722D,UTF-8: E7 88 AD。

爭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
详细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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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解释

爭【卷四】【部】

引也。从。側莖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,音曳。,二手也。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

说文解字注

(爭)引也。凡言爭者、皆謂引之使歸於己。从。從猶從手。余制切。抴也。抴、引也。側莖切。十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