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齿
去年落一牙,今年落一齿。
俄然落六七,落势殊未已。
馀存皆动摇,尽落应始止。
忆初落一时,但念豁可耻。
及至落二三,始忧衰即死。
每一将落时,懔懔恒在已。
叉牙妨食物,颠倒怯漱水。
终焉舍我落,意与崩山比。
今来落既熟,见落空相似。
馀存二十馀,次第知落矣。
倘常岁落一,自足支两纪。
如其落并空,与渐亦同指。
人言齿之落,寿命理难恃。
我言生有涯,长短俱死尔。
人言齿之豁,左右惊谛视。
我言庄周云,水雁各有喜。
语讹默固好,嚼废软还美。
因歌遂成诗,持用诧妻子。
落齿译文和注释
落齿赏析
落齿拼音版参考
去
年
落
一
牙
,
今
年
落
一
齿
。
俄
然
落
六
七
,
落
势
殊
未
已
。
馀
存
皆
动
摇
,
尽
落
应
始
止
。
忆
初
落
一
时
,
但
念
豁
可
耻
。
及
至
落
二
三
,
始
忧
衰
即
死
。
每
一
将
落
时
,
懔
懔
恒
在
已
。
叉
牙
妨
食
物
,
颠
倒
怯
漱
水
。
终
焉
舍
我
落
,
意
与
崩
山
比
。
今
来
落
既
熟
,
见
落
空
相
似
。
馀
存
二
十
馀
,
次
第
知
落
矣
。
倘
常
岁
落
一
,
自
足
支
两
纪
。
如
其
落
并
空
,
与
渐
亦
同
指
。
人
言
齿
之
落
,
寿
命
理
难
恃
。
我
言
生
有
涯
,
长
短
俱
死
尔
。
人
言
齿
之
豁
,
左
右
惊
谛
视
。
我
言
庄
周
云
,
水
雁
各
有
喜
。
语
讹
默
固
好
,
嚼
废
软
还
美
。
因
歌
遂
成
诗
,
持
用
诧
妻
子
。
落齿作者
韩愈
韩愈(768─824),字退之,河内河阳(今河南孟县)人。祖藉昌黎(今河北通县),每自称昌黎韩愈,所以世称韩昌黎。唐德宗贞元八年(792)进士,贞元末,任监察御史,因上书言事,得罪当权者,被贬为阳山(今广东阳山县)令。宪宗时,他随宰相裴度平定淮西之乱,升任刑部侍郎,因上疏反对迎佛骨,被贬为潮州(今广东潮州)刺史。穆宗时,官至吏部侍郎。韩愈和柳宗元同是古文运动的倡导者,其散文被列为「唐宋八大家」之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