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孙子兵法·火攻篇》

孙子曰:凡火攻有五:一曰火人,二曰火积,三曰火辎,四曰火库,五曰火队。行火必有因,烟火必素具。发火有时,起火有日。时者,天之燥也;日者,月在箕、壁、翼、轸也。凡此四宿者,风起之日也。

凡火攻,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。火发于内,则早应之于外。火发兵静者,待而勿攻,极其火力,可从而从之,不可从而止。火可发于外,无待于内,以时发之。火发上风,无攻下风。昼风久,夜风止。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,以数守之。

故以火佐攻者明,以水佐攻者强。水可以绝,不可以夺。夫战胜攻取,而不修其功者凶,命曰费留。故曰:明主虑之,良将修之。非利不动,非得不用,非危不战。主不可以怒而兴师,将不可以愠而致战;合于利而动,不合于利而止。怒可以复喜,愠可以复悦;亡国不可以复存,死者不可以复生。故明君慎之,良将警之,此安国全军之道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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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子兵法 火攻篇译文及注释

译文孙子说:火攻有五种目标:一是焚烧敌军的人马,二是焚烧敌军的粮草积聚,三是焚烧敌军的辎重,四是焚烧敌军的仓库,五是焚烧敌军的运输设施。实施火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,发火器材必须经常准备好。发火还要选择有利的时候,起火要选准有利的日期。所谓有利的时候,指的是天气干燥;所谓有利的日期,指月亮运行到“箕”、“壁”、“翼”、“轸”4个星宿的位置,凡是月亮运行到这4个星宿位置时,就是起风的日子。凡用火攻,必……详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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